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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2012年第1期)

  1-2月上旬,我馆受理领事案件11起。春节期间,8名中国游客在胡志明市被抢或被盗,遗失护照、相机及现金等,总领馆已请受害人及时向警方报案,并为当事人补办回国旅行证。在平顺省藩切市,中国游客频出意外,1人在美奈某酒店海滩游泳时溺水身亡,1人滑沙时严重摔伤。平阳某项目一名安徽籍工人一度走失,与单位失去联系达5天。另有中国公民违规案3起。   

近期案情主要特点:

一、盗抢案多发生于胡志明市中心及繁华地段,中国游客损失惨重。春节期间,当地犯罪分子利用游客的松懈心理,针对体力较弱的老人、妇女下手,飞车抢走或偷走游客背包、手袋,致使游客护照、相机、现金等被盗抢。

二、越南旅游基础设施不足,少数游客缺乏必要的出行常识及自我防护意识,盲目行动,致自身伤亡。127,贵阳某游客在平顺省美耐某酒店海滩游泳时溺水身亡,这固然与酒店海滩安全监管、提示不到位有关,但与游客自身对海滩海潮复杂情况缺乏了解,以及过高估计自己水性也不无关联。近日,某游客在藩切滑沙时,滑沙车碰到沙地里的石块,人被摔出车外,伤势不轻。

三、少数人法律意识淡漠,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被越方处罚。越方实行外汇管制,规定旅客携带外汇现金数额为5000美元,超出部分需向海关申报。17,北京某公司员工携带4.5万美元从胡市新山一机场口岸出境,被暂扣4万美元。近日,我公民在藩切骑摩托车超载出行,未戴头盔,被当地交警加倍处罚。

总领馆请各位联络员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在越团组、留学生注意:

一、出国前,做足功课,利用中国领事网(cs.mfa.gov.cn)等平台,了解越南基本信息、交通、海关等法规。

二、提高警惕,低调出行,在购物参观时看管好财物,谨防歹徒盗抢。

  三、未雨绸缪,建议购买境外旅游保险,参与户外运动务必注意安全。

四、一旦遭盗抢,应及时报警(113)并向总领馆寻求领事救助,总领馆电话:0908002226

五、企业加强管理,要求分包商严格请销假制度,坚决杜绝工人境外失踪等恶性案件再次发生。

六、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境外游客,共同抵制不当言行,树立海外中国人文明守法、诚信有礼的良好形象。

七、请联络员及时了解并向总领馆提供有关风险信息,以便提醒我公民加强防范。

八、另请互相转告,凡是前来总领馆办理证件的中国人,一律免予在总领馆大门越南公安岗亭处排队等候,可持护照直接进入签证大厅,在12号窗口办理。

中国总领馆谨向各位联络员致以诚挚的感谢和新春的问候!

 

                           中国总领馆

                          201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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