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2014年第3期)
☆ 欢迎转发。☆
☆中国总领馆领保电话:0908002226 0938882098☆
4月份,总领馆主要受理如下案件:
—上海4个旅游团约80人在胡志明市新山一机场转机时因越航取消当晚航班,被迫滞留机场。总领馆劝导游客理性维权,并向外办交涉,维护我游客权益。
—2名澳门居民在胡志明市遗失澳门特区护照和居民身份证。总领馆在核实身份后为其颁发旅行证返澳。
—5名中国公民在新山一机场附近、范五老等地被飞车贼抢包,护照遗失,总领馆在核实身份后为其颁发回国旅行证。
—10名中国公民遗失护照,总领馆在核实身份后为其颁发回国旅行证或补发护照。
—1名在平阳省务工的中国公民因雷击不幸去世。总领馆领事官员协助家属处理后事。
—2名中国公民刑满释放。总领馆领事官员前往首德监狱为其办理出狱手续。
—3名中国公民反映越南籍配偶逃婚或私携幼儿偷渡回越南,总领馆引导其通过司法、民政渠道解决家庭问题。
总领馆请各位联络员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在越团组、留学生注意:
一、护照是中国公民在海外生活的重要身份识别证件,请爱护并妥善保管。
二、越南偷盗抢劫案件较多,胡志明市范五老街区、新山一机场周围社会治安复杂,请来越旅客和常驻人员注意安全,提高警惕,随身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妥善保管护照证件财物,谨防盗抢。
三、中越跨国婚姻民事纠纷时有发生。请中国公民拒绝非法婚介,理性对待家庭矛盾。
四、根据国内出入境管理条例,中国公民外籍配偶、外籍人士配偶、亲属申请探亲签证时,应向中国驻外使领馆出具结婚证等证明材料。6月1日起,请持国内民政部门颁发结婚证前来我馆办理签证的越南公民,在国内事先将结婚证进行公证和双认证。
总领馆谨向各位联络员致以衷心的感谢,祝全体同胞身体健康,万事顺利!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二O一四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