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扩增退还增值税(VAT)予外国人之地点
自2012年07月01日起越南试验实施退还增值税(VAT)予外国人之政策,试验实施地点于河内及胡志明市机场。
越南海关总局称,截至2014年3月份已经有8,628外国人次採购越南货品,总金额达4,250亿越盾,出境时获退税金额为329亿越盾。
经外人退税实施两年获得积极效果,越南政府准许增加退税之地点。自2014年07月01日起增加岘港、Cam Ranh ( 庆和)等2个国际机场及胡志明市庆会、岘港及庆和等三个港口之退增值税地点。
(退增值税适用对象为持外国护照出入境越南之外国人,不属于自越南出境机舱飞行员及服务员,在退VAT税之试验商店採购货品并带该货品出口。退税使用之货币為越盾,外国人可在退税地点以当时公布之汇率兑换成外币。)
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秘书处
2014年07月08日
欢迎全体会员加入胡志明市中国商会QQ群(群号:334146785),同时请跟周边的中国同胞推荐、介绍加入胡志明市中国商会微信平台(cbah108),让大家第一时间享受我会每天发布的准确、快讯信息。
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箱:cbah108@cbah.org.vn,cbah109@cbah.org.vn,
cbah110@cbah.org.vn,admin@cbah.org.vn
电话:08-6264 1027-28
传真:08-6264 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