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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08)越南扩增退还增值税(VAT)予外国人之地点

越南扩增退还增值税(VAT)予外国人之地点

    20120701日起越南试验实施退还增值税(VAT)予外国人之政策,试验实施地点于河内及胡志明市机场。

    越南海关总局称,截至20143月份已经有8,628外国人次採购越南货品,总金额达4,250亿越盾,出境时获退税金额为329亿越盾。

    经外人退税实施两年获得积极效果,越南政府准许增加退税之地点。自20140701日起增加岘港、Cam Ranh ( 庆和)2个国际机场及胡志明市庆会、岘港及庆和等三个港口之退增值税地点。

    (退增值税适用对象为持外国护照出入境越南之外国人,不属于自越南出境机舱飞行员及服务员,在退VAT税之试验商店採购货品并带该货品出口。退税使用之货币為越盾,外国人可在退税地点以当时公布之汇率兑换成外币。)

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秘书处

201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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