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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7) 2015年劳动法、社保法更新和企业薪资管理体系建立的内容

2015年劳动法、社保法更新和企业薪资管理体系建立的内

尊敬的各位会员朋友们,

大家好!

VCCI0415日至17日举办“2015年劳动法、社保法更新和企业薪资管理体系建立”的培训活动,本培训活动主要围绕《2015年劳动法》(第05/2015/NĐ-CP号议定)、《2015年社保法》(第58/2014/QH13号)和《失业保险法》(第38/2013/QH13号劳动就业法)等问题。

 

1 2015年劳动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          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签订者;劳动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时间;附录劳动合同修改劳动合同时间;老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通知书;暂时调动劳动者到其他工作岗位;劳动者被任命为国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时,劳动合同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延期协议满期,用工单位再次录用劳动者;劳动者单方结束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单方结束劳动合同;机构、工艺和经济更改理由;离职津贴、失业津贴;用工单位转让所有权/资产使用权时,应当充分建立劳动用工、离职津贴、失业津贴等方案。

-          集体劳动协议:定期集体商量;工会组织、用工单位代表组织和国家管理劳动机关有关参加集体商量会议的责任;企业集体劳动条约签署人;宣布集体劳动协议无效。

-          工资:发薪形式;发薪原则;加班、夜班工作的薪资;工资在停止工作、年假、节假日、春节假期、家事期间的工资,劳动者可享受工资、工资预支和工资扣除中作为根据计算工资。

-          劳动纪律、物质责任:劳动规则内容;劳动规则注册和效力;对哺乳未满 12 个月婴儿的女职工给予劳动纪律处理;劳动纪律处理程序;对擅自旷职的劳动者给予解雇处理;损害赔偿;劳动纪律、物质责任的投诉;投诉解决有法效的决定;

-          解决劳动争执:劳动仲裁会议;罢工违反程序、手续的处理;不合法罢工的损害赔偿;

-          实施条款:实施效力;转接规定;实施责任

-          行政处理:违反试用期规定;违反劳动合同;违反有关修改、补充、停止劳动的劳动合同;解决措施;违反集体商量、集体劳动条约规定;违反工资规定;违反劳动纪律、物质责任;违反女职工规定;违反未成年劳工规定;违反高龄劳动者规定等。

 

2 2015年社保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          社保监察:社保机关根据本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施关于社保、医保、失业保险的监察。

-          病假规定:享受时间,享受额度,享病痛制度后的修养、复建

-          产假规定:流产、堕胎、病理引产享受产假时间的待遇,生产时可享受产假待遇,女职工代孕和妈妈委托代孕的产假规定,领养婴儿可享受产假规定时间,产假规定可享受额度,胎产后修养、复建。

-          退休规定:失去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可享有退休待遇,每月领取退休金,一次性社会保险,计算退休金、一次性津贴缴社保费的平均工资计算,对劳工在享受每月退休金、社保津贴出国定居的社保制度实施。

-          死亡制度:享受一次性死亡制度的各种场合,享受一次性死亡制度的额度。

-          自愿社保:每月退休金额度,一次性社保,死亡津贴

-          社保基金:对强制性社保劳动者的投保额度和方式

3《失业保险法》的主要内容如下:

-          适用对象:属于强制保,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

-          协助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协助条件、时间、额度,教育、培训,提高工作技能。

-          失业补贴:享受条件;失业补贴额度及时间;暂停、继续、停止享受失业补贴福利。

       -          协助学业:得到协助学业的条件;协助学业的时间及额度。

(详细请点击链接http://www.mediafire.com/?jai33vra5w63f

 

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

201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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