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东盟货物贸易协定的特惠进口关税税率表
资料来源: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越南政府刚颁布第129/2016/NĐ-CP号议定规定实施2016-2018阶段东盟货物贸易协定(ATIGA)的特惠进口关税税率以及据该协定的享用特惠进口关税税率的条件。
该议定配发的越南的特惠进口关税税率表为实施2016-2018阶段东盟货物贸易协定(特惠进口关税税率称为ATIGA税率)。
享用ATIGA税率的进口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该议定配发的特惠进口关税税率表内的规定货物。
2、从东盟货物贸易协定成员国进口到越南,包括:文莱达鲁萨兰国;柬埔寨王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马来西亚;缅甸联邦共和国;菲律宾共和国;新加坡共和国;泰王国;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从保税区进口到国内市场的货物)。
3、从出口国直接运输到越南。
4、满足ATIGA内容的货物原产地规定,有由工商部规定的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C/O Form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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