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nker出口须征税5%
资料来源: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海关总局不久前已发布公文指导各省市海关局对已申报税率为0%的Clinker(炉渣)出口报关单进行查补税款确定及追征。
据海关总局,122/2016/NĐ-CP号议定的出口税率表附录规定,“矿产资源及能源等费用的总额占成本51%以上的不受上述规定原材料,半成品”税率为5%。
实际上,炉渣组成是以生石灰(氧化钙),黏土为主,而大部分企业均以5%的税率填写报关单及进行缴税。
然而,据海关总局的调查结果显示,从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已出现34份炉渣产品出口报关单,其中有14份是以5%税率申报,其余20份所申报的税率为0%。
为可统一适用炉渣出口税率,海关总局已要求各省市海关局对已申报税率为0%的Clinker(炉渣)出口报关单进行查补税款确定及追征。与此同时,需向海关总局报告查补税款确定及追征结果。
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箱:cbah108@cbah.org.vn, cbah110@cbah.org.vn
电话:08-6264 1027-28
传真:08-6264 1029
Wechat: cbah2016
Facebook: www.facebook.com/cbah.org.v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