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7月1日补充多项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领域
资料来源: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根据议程所定,11月22日上午,越南国会将就《投资法》附录四有条件的投资经营行业名录修改、补充法草案进行表决。
然而,呈递国会的法案在一瞬间已有新名称:《投资法》附录四有条件的投资经营行业名录修改、补充法草案。
改名的原因是当检查收集越南国会代表时,发现需要把经营爆炸物业务补充于《投资法》中第6条禁止投资经营行业。
根据表决结果,参加表决的代表有超过83%表示赞成(410位),36为代表不赞成(7.3%)以及10位不参加表决。
大米出口仍需要条件
除改名以外,越南国会常委会亦对其他具体内容进行讲解。
据此,吸取代表的意见,国会常委会同意保留经营组织库业务;经营技术代云业务的投资经营条件。
经济委员会主任武鸿清称,有人提议废除大米出口业务的经营条件。
然而,国会常委会认为大米出口是一项特殊的行业,直接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大米出口影响到越南大米在国际市场上的信誉及商标,并且为了加深稻米生产者和出口企业之间的连接,大米出口一行需要得到严格管理,故而同意按照法案保留。
吸取国会代表的意见,法案亦把经营头盔缩小为生产摩托车,骑手头盔的经营条件。
增加汽车条件
在讨论的过程中,若干位国会代表提议把些新的行业加入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名录上如:纹身;侦探;扫雷,拆弹,爆炸物;经营工业和食品添加剂;经营功能性食品等行业。
还有其他意见认为该把通过账户进行黄金交易的业务列入禁止投资经营行业中。
国会常委会认为以上是新的提议,而仍未对其影响力有所研究,考察,评价,故而,常委会提议政府继续对其展开研究以在未来时间呈递国会给予补充。
另外,大部分国会代表赞成保留经营汽车保养、维修业务的经营条件(290/439,占66.05%)。
有348/439(占79.3%)国会代表赞成把汽车进口制造装配行业列入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名录。
2017年1月1日生效
有条件经营投资行业名录经过修改、补充后剩243个行业。
呈递国会的法案仅通过两条,在2017年1月1日生效。
值得注意的是以下有条件投资经营行业的条件将于2017年7月1日生效:经营用以录音,录影,定位的伪装设备,软件;汽车进口,制造装配业务。
草案指定政府向从事该款所规定的行业的组织、个人,发出运用,转换具体规定。
同时,越南国会亦决定废除43/2013/QH13号《投标法》中第19条第1款以及50/2014/QH13号《建筑法》中第15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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