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商会会员可加入Wechat: CBA_SG - FaceBook: www.facebook.com/cbah.org.vn/

(2017-01-16) 越南17种公共服务和产品收费适用服务定价机制

 

越南17种公共服务和产品收费适用服务定价机制

201711日起,17种货物和服务收费将适用服务定价机制,国家不再收缴有关费用,只负责制定相关服务的价格。适用定价机制的17种商品和服务包括:水相关的公共服务,兽药测试服务,在市场上无该相关地图和使用土地服务收费的地区对国家分配、出租土地或改变土地适用目的进行土地测绘服务,轮渡收费、建造-运作-转让(BOT)公路收费、港口和航站楼服务收费、停车费及卫生收费等。

政府对上述公共服务转为服务定价模式,旨在鼓励公私合营项目,吸引投资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同时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越财政部称,国家从有关服务和收费获取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不足5%。现在的定价模式调整也是基于《价格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132016年期间后续出台的修订或补充法令的基础上出台的。该17种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定价将分别由财政部、农业农村发展部、交通部、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工贸部、卫生部以及部分省市地方人委会负责。有关机关将确定服务价格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确定价格区间,并由非国有部门负责收缴相关费用。

政府对上述公共服务转为服务定价模式,旨在鼓励公私合营项目,吸引投资以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同时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越财政部称,国家从有关服务和收费获取的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总额不足5%。现在的定价模式调整也是基于《价格法》及其实施条例和20132016年期间后续出台的修订或补充法令的基础上出台的。该17种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定价将分别由财政部、农业农村发展部、交通部、劳动荣军社会事务部、工贸部、卫生部以及部分省市地方人委会负责。有关机关将确定服务价格的最高限价和最低限价,确定价格区间,并由非国有部门负责收缴相关费用。

文章来源:驻越南经商参处

秘书处联系方式:

邮箱:cbah108@cbah.org.vncbah110@cbah.org.vn

电话:08-6264 1027-28    

传真:08-6264 1029    

网站:www.cbah.org.vn

Wechat: cbah2016              

Facebook: www.facebook.com/cbah.org.vn

 

 

 

 Bản để in  Lưu dạng file  Gửi tin qua email

理 事 单 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