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2012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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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份,总领馆共受理领事案件13起。
— 10名中国公民在胡志明市旅游出差期间被抢匪盗贼劫去提包,遗失证件。总领馆协助4名香港同胞补办入境身份陈述书返港,为1名香港同胞出具遗失证件证明,为5名内地居民颁发回国旅行证。
— 1名中国公民在胡志明某台资企业下夜班途中被歹徒砍伤。总领馆已照会越南警方,请求越方尽快破案,严惩凶手。总领馆领事官员前往医院探视,并联系企业负责人,请其积极救治伤者。
— 1名来胡市旅游的中国公民因口角与另1名中国公民发生肢体冲突。总领馆已进行调解,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 2名中国公民涉嫌电信诈骗被拘留。总领馆将向越方了解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 2名中国公民因盗卖平阳省某公司资产被判刑。总领馆已要求越方尽快通报有关情况,将协助家属探视。
— 我1旅游团和1商务考察团因携带超额美元出境未申报,被新山一机场海关罚没。
总领馆请各位联络员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在越团组、留学生注意:
一、胡志明市治安形势复杂,夜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偏远陌生的地方。注意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即报警并向总领馆报告。
二、遵守越南关于旅客出境时仅允许携带1500万越盾、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出境的规定。如需携带超额越盾或外币出境,请提供收入证明并向越海关申报。如组团来越旅游、考察,团费请分散保管。
三、当您与他人发生纠纷时,请保持冷静克制,友好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四、提高警惕,妥善保管护照财物,谨防盗抢。
总领馆谨向各位联络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
二O一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