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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1) 胡志明市中国商会《2015年5月份会员交流活动》活动总结

胡志明市中国商会《20155月份会员交流活动》活动总结

为增加胡志明市中国商会新老会员以及与友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互动,同时增加会员们对其所关注的热点问题的知识摄取,我会已于2015530日在贵都酒店隆重举行《5月份会员交流活动》,主题围绕两大内容——《越南投资法新规定》及《越南房地产新政策》。本次活动引起了我会众多的会员企业,总领馆代表、以及台湾商会、马来西亚商会、新加坡商会、胡志明市企业家协会等友会会员的关注,共计200多人出席活动。

首先,会长缪仁赖上台致辞并热烈欢迎所有嘉宾及会员们的到来。缪会长回顾了商会一年来所经历的困难和挫折以及商会的发展及成就。他表示,我会在不断提升会员服务功能和质量的同时,则持续提升商会知名度及形象,努力与各友会、越南各省市的政府部门建立良好关系,为走出来的中资企业奠定基础,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我们也希望商会会员合法经营、遵守越南政府的法律规定、宗教、风俗习惯等,并与当地社会和谐相处。随着越南期间加入TPP和与各国签订的FTA自由贸易区等优势,现在越南是全世界所关注的投资热点,未来将会有大量的外资企业携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奔赴越南,拉高人力成本的增加,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希望各会员企业尽力推动企业各方面的能力,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才能继续生存发展。同时,胡志明市中国商会定期为会员举行一些专题讲座,且其主题都是对会员们最切实的热点话题。今年,越南政府将会颁发若干新法规、新政策,其中有“投资法”及“房地产政策”,为此希望本次活动的主题能吸引大家的兴趣和重视,且与各会员企业有直接的关系。

对于下午的专题讲座,我会特邀请了胡志明市投资计划厅专员范忠坚及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主席黎黄周分别对这两个主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和分析。首先,投资计划厅范忠坚对2015年投资法的一些新规定进行讲解,其中涉及到禁止投资产业、限制投资产业、完善投资优惠政策、完善分级制度及提高政府管理效益等内容。范先生表示,越南政府从2005年颁发投资法到现在已经10年,该投资法已不符合越南及世界经济发展趋向,且存在诸多对国家管理机制及对企业发展的困难与问题。为此,越南政府于2014年已对投资法进行修改,使其相关条例更加具体及详细。

随后,胡志明市房地产协会会长黎黄周分析了越南房地产的一些新规定,尤其是越南政府允许外国人从201571日起在越南购买房屋。黎主席介绍,按照新的《住房法》,拥有赴越南签证的外国人、外国投资基金、外资银行、外企在越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均可购买房屋,可购买公寓和包含土地产权的别墅等政策。值得注意的是,外国人在越南购房有一些限制,如房屋产权为50年(但与越南公民结婚的外国人可拥有房屋永久产权);每人在一个公寓小区或一个坊级行政区划最多只能拥有一套房屋;外国人所购住房的面积和总套数不受限制,但每个公寓小区外国人拥有的住房总数不能超过30%, 每个坊级区划内外国人拥有的别墅不能超过250套;买房时必须通过银行转款等注意事项。

最后,两位主讲嘉宾还直接在现场围绕会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讲解,许多与会会员认为从讲座中学到了很多新知识,受益匪浅。

会后,与会会员及嘉宾继续在晚宴上就讲座的内容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胡志明市中国商会秘书处

201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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