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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7月1日起 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将受限

7月1日起 旅客携带充电宝乘机将受限

 来源:越通社

越南民航局6月24日发布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实施更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以符合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相关技术标准。

根据新规,每名旅客最多可携带2个充电宝,且须放置于随身手提行李中。含锂金属电池的充电宝,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含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不得超过100瓦时。额定能量在100至160瓦时之间的充电宝,须提前获得航空公司批准方可携带。

越南民航局明确要求,飞行期间禁止为充电宝充电,禁止使用充电宝为其他电子设备供电,同时须将充电宝放置在便于观察的位置。此外,为防止短路,充电宝应单独存放于原包装、绝缘袋或专用保护袋中。

各航空公司和运营单位须加强宣传告知,确保旅客充分知悉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航空运行安全。(完)

附图:越航全面禁止机上使用锂电池充电宝。图自互联网

越航全面禁止机上使用锂电池充电宝

越航近日宣布,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的运营理念,将持续强化锂电池充电宝在航班运输中的管控措施,以全面防范安全风险、保障航空运营符合国际安全标准。

越南中国总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2026年0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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