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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8)【越南法律资讯】2024年7月1日起,企业、个人无权自行定价的商品或服务有哪些?
2024-01-18 15:14:59

 

【越南法律资讯】202471日起,企业、个人无权自行定价的商品或服务有哪些?

来源驻越中国律师--傅毓军

一,202471日起,企业、个人无权自行定价的商品或服务有哪些?

这是2023年《价格法》(202471日起生效)的规定。

根据2023年《价格法》第8条第1款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贸易的组织和个人有权自行确定和调整其生产和交易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但其生产的由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除外。2023年《价格法》附件2具体规定了商品和服务的清单。

国家定价的商品和服务必须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 按照《贸易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生产和交易的国家垄断领域的商品和服务;

2. 根据《自然资源法》规定的重要资源;

3. 国家储备品;使用国家预算的公共利益产品和服务以及公共服务;

4. 必需品和服务具有买卖垄断性或市场竞争有限性,影响社会经济和人民生活、生产经营活动。

二,哪些机构有权限和责任定价商品和服务?

2023年《价格法》第21条第13款规定,有权限和责任定价商品的权利人:

1. 政府总理对宏观经济和人民生活有重大影响的特别重要的商品和服务制定价格;

2. 财政部对其管理下的商品和服务制定价格;受其管理并影响国家预算的许多部门和领域的商品和服务制定价格;

3. 各部委及部级机构依照法律规定专业领域和管理范围内的商品和服务制定价格;

4. 省人民委员会按照职权在本地区管理范围内确定商品和服务制定价格。

来源:根据越南法律书馆网站信息整理

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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