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3)【越南法律知识】越南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管规定和责令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形 2024-03-13 16:11:00 【越南法律知识】越南政府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管规定和责令终止经营活动的情形
来源:越南法律咨询服务律师 一,越南对外国投资者的监管规定 2005年《贸易法》第16条对外国投资者在越南开展商业活动的监管规定如下: 1. 外国投资者是指按照外国法律设立并注册从事经营活动或得到外国法律认可的机构、组织。 2. 允许外国投资者按照越南法规定在越南设立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在越南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3. 允许外国在投资者越南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根据越南法律的规定享有权利和义务。要求外国投资者对其在越南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的所有活动,承担越南法律规定的责任。 4. 外国投资者根据越南法律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的国际条约在越南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为越南法人。 二, 外国投资者在那些情况下必须终止在越南的商业活动? 2005年《贸易法》第23条规定,外国投资者在下列情况下终止在越南的商业活动: 1. 许可证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 2. 应外国投资者的请求并经国家主管管理机构同意的; 3. 因违反许可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主管机关决定终止的; 4.被宣告破产的; 5. 当外国投资者根据外国法律规定终止代表处和分支机构的形式,并与越南一方签订商业合作合同时; 6.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终止在越南的商业活动之前,外国投资者有义务向越南国家、有关组织和个人偿还债务和履行其他义务。 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2024年0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