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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越南法律资讯】越南2024年《土地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

【越南法律资讯】

越南2024年《土地法》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规定 

来源:越南法律咨询服务律师 公众号

驻越律师 - 傅毓军

一,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资

越南2024年《土地法》(202511日起生效)第219条第1款、第6款规定,根据土地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作为土地使用权人的投资者可以部分或全部土地使用权进行出资,与其他投资者成立公司或联营实施投资项目,在出资公司成立或联营项目设立后,作为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变更登记至公司或联营项目的名下。

二,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情形:

2024年《土地法》第219条第2款规定,可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情形:

1. 集中农业地进行生产;

2. 实施农村居民点美化、升级开发,农村公路扩建升级工程;

3. 实施调整、改造城区开发项目;改造、升级或重建公寓楼;升级城市道路。

三、202511日起土地使用权出资的条件:

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资,需符合2024年《土地法》第219条第3款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建设规划、城市规划已经得到主管部门批准;

2. 对基于以上三种情形,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报经土地所在地的省人民委员会批准。

有计划使用土地使用权投资成立公司或与他人进行联营投资的投资者,有必要了解上述法律规定。

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2024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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