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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2) 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201304)

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2013年第4期)

欢迎转发。中国总领馆领保电话:0908002226

4月份,总领馆主要受理如下案件:
2名香港同胞在胡志明市因病去世。总领馆已向当事人家属提供后事处理协助。
1名中国公民在仁基氧化铝项目工地巡检时,被高空坠物砸中不幸身亡。总领馆指导项目施工单位妥善处理,并将为当事人家属提供后事处理协助。
1名中国公民在越南后江省旅游时,因精神病复发走失。总领馆遂照会胡志明市外办请越方协助查找。后据其亲属告,此人已自行回到国内。
7名中国公民在胡志明市旅游时在范伍老、阮太平,陈兴道等街区先后遭遇飞车劫匪,证件、钱财被抢。总领馆在核实其身份后为其补发回国旅行证。
4名中国公民遗失护照,总领馆核实身份后,为其颁发证件。
1名中国公民护照被中国籍非法婚介扣押。总领馆已设法联系该婚介,要求其归还护照,但无任何反馈。鉴此,总领馆报国内作废此护照,并在核实护照被扣公民身份信息后补发回国旅行证。
1名中国公民因“藏匿、运输、流通人民币假钞”,被胡志明市高等法院二审判处18年徒刑。总领馆派领事官员旁听庭审。
1名中国公民因“非法运输毒品”,被胡志明市高等法院二审判处死刑。总领馆派领事官员旁听庭审。
1名中国公民携带医疗器械样品入境,因未办理审批手续,被新山一机场海关人员暂扣所携医疗器械。总领馆应当事人请求,了解并转告审批手续办理渠道。
1名中国公民持APEC商务旅行卡入境越南,因未及时更新商务旅行卡护照号码信息,新山一机场口岸管理人员以“APEC商务旅行卡与当事人所持护照不符”为由,拒绝其入境。
总领馆请各位联络员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在越团组、留学生注意:
一、请各企业重视安全生产,避免、杜绝工伤事故。
二、越南偷盗抢劫案件较多,受害对象多为女性和老人,案件多发生于市中心第一郡范伍老等地。请来越旅客注意安全,提高警惕,妥善保管护照证件财物,谨防盗抢。
三、护照是国家财产,是中国公民在国外识别身份的重要证件,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非法扣押。
四、请遵纪守法,不要贪图利益以身试法。
五、APEC商务旅行卡相当于3年多次签证,持卡人可凭旅行卡及与该卡相一致的有效护照,进入相关经济体境内。如携带货物来越,需事先办好审批手续。
六、警惕非法婚介,利益受损时请及时报案。
总领馆谨向各位联络员致以节日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事馆
O一三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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