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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25)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代表参加越南海关总局与越南企业论坛组织及越南工商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代表参加越南海关总局与越南企业论坛组织及越南工商会合作协议签约仪式

    越南海关总局在925日上午9时于河内举办越南海关总局与越南企业论坛组织(VBF)及越南工商会(VCCI)合作协议签约仪式。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会员企业TCL (越南)有限公司代表参与本次活动。出席签约仪式还有各位领导和嘉宾来自越南海关总局、海关 - 企业工作小组、越南工商会、越南企业论坛组织、财政部、投资计划部,以及一些在越国外组织等相关部门。

今天签约仪式主要包括两大内容:1)正式公布由越南海关总局副主任武玉英为组长的海关总局 - 企业工作小组和越南工商会会员企业 - 海关工作小组以及越南企业论坛组织会员企业 - 海关工作小组;2)越南海关总局 - 越南工商会 - 越南企业论坛三方签约合作协议。本次三方签约主要目的为加强海关和企业之间在2014- 2020年间的合作关系,越南海关总局今后将会及时为企业提供海关相关信息并帮助企业解决在海关方面所面临的困难。

 

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秘书处

2014-09-25

越南海关总局与越南企业论坛组织双方合作协议主要条款

1.合作内容

1.1 设立并完善海关政策、法律

- 举办参问会并建议更改、补充、完善海关法律文件,以鼓励和促进合法、正当的贸易活动。

- 发现实施海关法律规定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并提出各种解决措施以完善海关法律规定系统。

1.2 提高政府在海关领域的管理能力

- 提出建议以完善改革、现代化、海关发展的战略、计划,提出具有可行性措施。

- 分享有关世界上贸易发展趋向、国际贸易通例、管理方式、各企业在采用的先进经营生产方式(对海关机关有一定影响的)的信息。

- 发现各级海关机关管理工作中的限制、存在,并提出具有可行性的解决措施。

- 建议采取海关领域各种先进的管理方式、科学技术的先进应用。

- 收集各企业对各及海关机关活动的反馈意见。

- 参与提出意见以完善各业务措施、将应用在海关机关管理工作中的新技术。

1.3 协助、宣传让各企业能实现好海关法律政策

- 把海关法律规定宣传、普遍到各会员企业。

- 为各企业组织海关领域中的规程、行政手续、科学技术应用、新技术的培训班。

- 协助解答各企业的海关手续问题。

- 研究、建议展开合作伙伴专题、有条件合作伙伴项目(可信赖合作伙伴)以提高企业执行法律规定的意识、为投资贸易便利化创造有利条件。

- 鼓励各会员企业参与签约海关 - 商会 - 企业的有关严肃执行政府的海关领域法律规定的承诺;鼓励各企业参与合作伙伴活动并成为海关机关的合作伙伴;分享信息并协助防止违反海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2. 合作机制

2.1 双方成立海关-企业工作小组以便能够合作落实各项工作

2.2工作小组任务

- 负责经各方领导审核建设年度工作计划;

- 按计划落实各项合作工作;

- 向各方领导汇报工作。

2.3 按每6个月组织一次工作会

2.4 活动经费:各方按具体实际活动制定活动经费

 

3. 各方的责任

3.1    VBF 联盟的责任

-          主动、积极向会员企业宣传和普及关于协助海关的政策法律,让企业明白,并依法实行。

-          鼓励会员企业积极参加与各级海关机构的合伙关系,交换信息,对抗各种违反法律行为。

-          是指成员企业在执行法律以及对各级海关机构履行国家管理权益的反馈信息之收集、综合、分析、评价、筛选。

-          将有关海关已解答协会、企业的意见及建议综合并登载上VBF 联盟网页。

-          在个部门的发展政策规划流程中,与海关机关进行密切合作,建立和完善海关法律;改善及提高各级海关机构的管理、活动效益。

-          提供意见,咨询,向海关机构提出符合国内条件的海关 - 企业合作计划。

-          协助考察工作,企业对各级海关机构的海关活动给予满意度。

-          分享及协助海关机构,普及有关海关、商贸、生产经营等方面的世界先进知识、经验、惯例。

-          宣传海关机构的进步及贡献,对商贸创造条件,保护社会,发展国家经济。

3.2    海关总局的责任

-          配合及协助VBF 联盟宣传和普及关于企业履行海关法律政策。

-          为企业创造便利条件,让其参加与各级海关机构的合伙关系。

-          协助企业解答有关海关手续等问题。

-          通过VBF 联盟,收取企业的反馈信息,与VBF 联盟配合及研究,向各级职能机构提出适当的解决方案。

-          对于年度计划的建立、开展,完善工作,对此,海关总局须要考虑、收取VBF 联盟以及各方的反馈意见。

-          建立3级(总局、局和分局)参赞机制,为VBF 联盟、企业协会、会员企业创造由海关机构举办的参赞活动的机会。

-          积极参与由VBF 联盟举行的论坛、研讨、活动,以及有两方共同举办的活动。

 

4. 联系方式

4.1 越南企业论坛

越南企业论坛秘书处

G FLOOR, SOFITEL PLAZA, 1 THANH NIEN, HA NOI

电话:043 – 715 2223

邮箱:info@vbf.com.vn

4.2 越南海关总局

越南海关总局-海关现代化改革委员会

BLOCK E3 DUONG DINH NGHE, CAU GIAY, HANOI

电话:043 – 944 0833

邮箱:bancchdh@customs.gov.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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