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实施2015年9月9日资源环境部颁布的第41/2015/TT-BTNMT号通知》
文章来源:越南胡志明市中国商会秘书处
在管理进口废料过程中,海关总局收到各组织、个人进口或受委托进口废料作为生产原料在根据资源环境部部长2015年9月9日颁布的第41/2015/TT-BTNMT号通知规定办理进口废料环保证时,继续给已到港口的进口废料货物办理海关手续的疑问。
对于上述问题,环境总局2015年11月19日已颁布有关在申请进口废料环保证时办理进口手续指引实施细则的第2598/TCMT-KSON号公文。
环境总局建议各省、市海关局根据第2598/TCMT-KSON号公文的指引内容统一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疑问,建议各单位向海关总局反映以得到指引。
海关总局向各单位通知并配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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