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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8)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通过《儿童法》及《新闻法》(修正案)

 

据越通社报道,45日上午,在第十三届国会第十一次会议上,国会代表已表决通过对《儿童法》及《新闻法》(修正案)。

越南国会以89.88%赞成率通过了《儿童法》。该法案共有7106条。其中明确规定儿童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实现儿童权利的原则与措施;各机关、组织、教育机构、家庭、个人在实现儿童权利与义务过程中的责任。

通过《儿童法》之前,国会代表听取了《儿童法》吸取意见和疏理的报告。报告指出,大部分意见同意把《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改名为《儿童法》。对于儿童的年龄界定,国会常委会指导国会秘书长以投票形式征求国会代表有关儿童是十八岁以下的公民儿童是十六岁以下的公民这两个方案的意见。结果,69.25%国会代表支持第二方案,10.18%代表支持第一方案。因此,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保持儿童年龄界定为现行法律规定的16岁以下。

《儿童法》将从201761日正式生效。《儿童保护、关照和教育法》自从《儿童法》生效日期起就无效。

此外,国会代表以89.47%赞成率表决通过《新闻法》(修正案)。该部法律共有661条;规定新闻自由权,公民言论自由权;新闻组织与活动,参与或与新闻传媒活动有关的机关、组织、个人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对新闻传播事业的管理。

《新闻法》从20171月开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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