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已经和正在参与16项自贸协定
资料来源: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据12月21日由越南工贸部陈俊英部长呈递国会常务1052/NQ-UBTVQH13号决议有关国际经济一体化过程促进方向、任务及方案的政府报告显示,到目前为止,越南已签署及实施10项自贸协定(FTA),对2项FTA达成一致并结束谈判,正在参与另外4项FTA的谈判。
在10项已签署的FTA中,有6项是以东盟成员国身份签署(包括AFTA、5项东盟与中国、韩国、印度、日本、澳大利亚和纽西兰个伙伴国之间的FTA),其余4项是以独立方签署(包括与智利、日本、韩国、欧亚经济联盟签署的自贸协定)。
两项已结束谈判的自贸协定是越南欧盟自贸协定(VN-EU FTA)和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
另外4项正在谈判过程的自贸协定有: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东盟香港自贸协定(ASEAN – Hong Kong FTA)、与以色列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EFTA)的两项自贸协定。
政府报告上评说,国内开展一体化的工作仍然薄弱,尚未有效利用国际经济一体化的优势。其中,有5个焦点:
1、经纪机构和增长质量基本上仍未提升。今日的增长大部分靠廉价劳动、信用等因素而缺乏提升劳动率或知识、技术含量的贡献。
2、投资效果仍未达到期望的目标,吸引外资政策更新速度缓慢。外资项目的数量有所提升,而质量却不确保,技术不太好,尤其是在越南需要改革增长方式的领域。
3、越南经济、企业、产品的竞争力比其他国家(包括其他东盟成员国)薄弱。
4、遵循社会主义发展市场经济体系虽已有积极性的转变,却仍存有不及、不统一,有时在确定发展方向一事有所迷茫。房地产、金融、劳动、科技等市场虽已形成和发展却仍不完善。
5、在经济体制、基础设施、人力资源等方面已出现“瓶颈”点,给发展过程造成限制。其中,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是重点内容需要注意以战胜挑战,抓住国际经济一体化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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