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测补充海关申报单通道分配时间的规定
文章来源: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
这是即将出台的38/2015/TT-BTC号通知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新点。
据海关总局称,鉴于海关手续的法规实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不足之处,海关总局认为有必要对若干项规定进行修改以确保海关手续明晰性,包括:海关单证、申报人信息必须有记录以助于日后的审查、信息补充修改等工作;与此同时,海关总局亦申请补充多项规定以加强管理工作,如关于海关申报单通道分配时间、加工合同通告、加工品清算报告、生产出口活动等。
具体,38/2015/TT-BTC号通知第19条修改补充通知草案书内容包括:
海关申报单通道分配结果通告时间:
a)出口货物:海关机构将于接受海关申报单,并进行注册、检查申报单上所写的信息后,发布通道分配结果。
b)进口货物:
b.1)在关口、海港、航空港区存储的进口货物:企业根据港口仓储运行企业的指导将货物聚集后,海关机构将在系统上通发布道分配结果。
若企业不将货物聚集在关口、海港、航空港区,海关机构,海关机构将于企业根据运输企业在单一窗口网站上刊登的通告内容,将货物运达关口后,发布通道分配结果。
b.2)从其他关口进口的货物:该关口的海关员确认货物抵达系统上显示的关口后,海关机构将在系统上通发布道分配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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