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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7-31) 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中国总领馆领保信息通报

2012年第9期)

☆ 欢迎转发。中国总领馆领保电话:0908002226

7月份,总领馆共受理领事案件21起。

2名中国公民在胡志明市去世,1名中国公民在同奈省因工伤去世。总领馆向家属出具照会,请越方职能部门为家属来胡市料理后事提供方便。

1名香港同胞因病住院,总领馆派员探视,并协助家属与大水镬医院沟通,办理转院手续。

1名澳门居民持澳门证件从南宁搭乘四川航空航班入境越南,被新山一机场边防拒绝入境,致川航不能及时返航。总领馆与越方沟通,协助澳门同胞入境,川航航班得以返航。

3名中国公民被抢,遗失证件和钱财。总领馆为1名公民补发旅行证回国,向1名公民提供应急借款,向1名香港同胞颁发入境身份陈述书协助返港。

1名中国公民在藩切旅游,因租借摩托车事宜与酒店发生争执。总领馆与越方沟通,建议潘切职能部门出面予以协调解决。

2名中国公民因离职问题与台资企业发生纠纷。总领馆予以劝导,协调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向其中1名经济困难者提供应急借款。

1名中国公民涉嫌贩卖人口被拘留。总领馆将了解后续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2名中国公民因参与赌博被拘留。总领馆将了解案情进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5名中国公民因不及时登记暂住、不随身携带护照配合越南公安检查等问题,被越警方行政处罚。总领馆向越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协助沟通,并向越方交涉我公民反映问题。

1名中国公民非法入境越南,被平阳省社会救助中心收容。总领馆将在核实此人身份后,协助其回国。

1中国企业内当地工人罢工。总领馆向平阳省职能部门进行交涉,要求对方保护企业投资环境,协助解决罢工事件。

2名中国公民在某工业区被打伤。总领馆已照会越方,要求越方调查案件,处理打人者,越方确保中国企业和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总领馆请各位联络员提醒本单位员工、亲朋好友及在越团组、留学生注意:

一、胡志明市治安形势复杂,夜间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外出,避免前往偏远陌生的地方。注意安全,如遇紧急情况,请即报警并向总领馆报告。

二、遵守越南法律法规,入境后及时办理暂住登记,随身携带护照或越南暂住证等有效证件,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

三、遵守越南关于旅客出境时仅允许携带1500万越盾、5000美元或等值外币出境的规定。如需携带超额越盾或外币出境,请提供收入证明并向越海关申报。如组团来越旅游、考察,团费请分散保管。

四、当您从越南台资企业辞职或被解除劳动合同时,与厂方按照越南《劳动法》,友好协商解决,理性维权。

五、提高警惕,妥善保管护照财物,谨防盗抢。

 

总领馆谨向各位联络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中国驻胡志明市总领馆

O一二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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