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法律资讯】越南司法部颁发土地和建筑物抵押登记新规定
来源:越南法律咨询服务律师
越南司法部2024年 2月1日颁布第01/2024/TT-BTP号《指导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着资产抵押登记的通知》,自2024年 2月1日生效,取代了以下02个通知:
1. 越南司法部颁布第 01/2019/TT-BTP号通知,指导对航空器和船舶担保权益登记的多项内容。
2. 越南司法部颁布第07/2019/TT-BTP号通知,指导对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物抵押登记的部分内容。
越南司法部颁布第07/2019/TT-BTP号《指导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着资产抵押登记的通知》,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物抵押登记包括:
1. 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
2. 登记土地附属物抵押;
3. 登记土地使用权与土地附属物抵押;
4. 登记未来形成的土地附属物的抵押;
5. 登记将土地使用权与未来形成的土地附属物抵押;
6. 按照法律规定登记住房建设投资项目、非住宅建设投资项目和其他建设投资项目的抵押;
7. 登记变更登记已经抵押内容;
8. 如果抵押已经登记,则登记抵押资产处置的书面通知;
9. 删除登记抵押。
自2024年2月1日起,第07/2019/TT-BTP号通知作废,越南土地使用权、建筑所有权的抵押登记将执行越南司法部第01/2024/TT-BTP号通知的规定。
有涉及越南土地使用权、建筑所有权抵押登记业务的越南中资企业领导,有必要了解上述法律规定的新变化,执行新的规定,确保越南土地使用权、建筑所有权抵押登记行为的合法有效。
越南中国商会胡志明市分会秘书处
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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